首页 > 文章中心 > 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范文精选

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1、文秘工作占25%;

2、调研工作占20%;

3、信息工作占20%;

4、督查工作占20%;

5、保密工作占15%。

二、单项工作考核内容

(一)文秘工作(基础分100分)

1、办事、办会无失误,上传下达、上级交办事项等办理及时,程序规范,计25分。上传下达不及时导致工作延误的每次扣5分;上报材料及时准确的加5分,不按要求上报的每次扣5分。

2、按规定上网及时查收、办理通过商密网传发的会议通知、文件等电报,计25分。漏办、误办传真电报或未按要求及时发回执的,每次扣5分;利用商密网发送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3、请示、报告等公文处理工作严格按程序报送、审签,并做到格式正确、内容精炼,计25分。报送、审签程序错误的,每次扣5分;公文格式不正确,内容表述不清的,每件(次)扣5分。

4、乡镇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县直部门严格执行县政府办公室确定的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记录完整规范,全年无失守现象发生,计25分。县委办、县政府办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全年值班工作做得好的加5分,失守1次扣5分。

(二)调研工作(基础分100分)

1、按要求完成县办下达的调研课题任务(调研课题见附表1),计30分;配合州、县完成临时下达的调研课题任务,计30分;未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4分。

2、全年上报调研文章被省级报刊采用2篇,计16分;被州级报刊采用3篇,计12分;被县委政研室《调查与研究》(内部资料)或《*新闻周刊》采用4篇,计12分。县级采用差1篇扣2分,州级采用差1篇扣4分,省级采用差1篇扣8分;县级采用超1篇加2分,州级采用超1篇加4分,省级采用超1篇加8分,部级采用1篇加10分。

3、调研报告被领导批示加分:国家主要领导(政治局常委)批示,1篇加20分;政治局委员批示,1篇加15分;省部级正职领导批示,1篇加10分,副职领导批示1篇加8分;州级主要领导(州委书记、州长)批示1篇加6分,其他州级领导批示1篇加4分;县级主要领导(县委书记、县长)批示1篇加4分,其他县级领导批示1篇加2分。

(三)信息工作(基础分100分)

1、信息网络建设(10分)。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有专职信息工作人员,有专用微机、电话等信息基本设备,有为同级党委服务的信息刊物,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每项计2.5分,只配1人且长期兼职其他工作的扣2.5分。

2、信息工作制度(10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全年召开研究信息工作的专题会议1次以上,计5分。建立并落实了登记、审签、值班等各项信息工作制度,计5分。

3、信息报送情况(30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务必及时、准确、全面、真实报送常规信息和约稿任务。上报信息必须注明单位和撰写人姓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上报,重大紧急信息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予以上报。各乡镇全年上报常规信息不少于200条,县直各部门全年上报常规信息不少于100条。乡镇完成全年信息报送任务,计30分,差1条扣0.15分,县直各部门完成全年信息报送任务,计30分,差1条扣0.3分。约稿任务不另行计分,但没有完成约稿任务的,在报送基础分中按每差1次0.5分的标准扣除。

4、信息采用情况(30分)。对全年信息采用情况实行加减分制。各乡镇全年上报信息被县办采用20条、州办采用3条、省办采用1条;县直各部门全年上报信息被县办采用15条、州办采用2条、省办采用1条。完成信息采用任务,计30分。乡镇差县办1条扣1分,差州办1条扣2分,差省办1条扣4分;县直部门差县办1条扣1分,差州办1条扣2.5分,差省办1条扣5分。超县办1条加1分;超州办1条加2分,批示另加2分;超省办1条加4分,批示另加4分;上中办1条加6分,批示另加6分。

5、重大紧急信息处理(20分)。在重大紧急信息处理中,全年无迟报、错报、漏报、瞒报情况发生,计20分。迟报、错报、漏报、瞒报1次扣5分,导致工作失误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工作严重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四)督查工作(基础分100分)

1、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的要求开展督查工作,全年上报督查工作信息被县督查刊物采用完成任务的(乡镇5篇、县直部门1篇),计50分。超1篇加8分,差1篇扣5分,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件次加10分。

2、上级交办事项(含领导批示件)办结率达到100%,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计50分。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办理结果,到期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每件次扣10分;虽按时限反馈情况,但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次扣5分。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的(原则上以书面批示为准),每件次加10分。

3、在督查复核中,发现交办事项办理结果失实,或整改措施未按要求予以落实的,每件次扣10分。发现督查工作有重大失误,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五)保密工作(基础分100分)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过问和研究保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密工作机构健全,有专职保密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计10分,每差一项扣2分。

2、建立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熟悉和了解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保密范围和保密要求,布置、检查和总结业务工作时有保密工作的内容,计10分,每差一项扣2分。

3、各单位保密人员按要求参加上级和同级保密部门组织的保密业务培训,计10分,每差一次扣5分;专兼职商密机要员、分管领导的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固定电话)按规定向县委机要局申报备案,计10分,变更时未提前申报备案的,扣10分。

4、加强涉密信息和涉密信息载体、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积极推广使用物理隔离卡,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严格商密(设备)安全保密管理,加强商用密码和密码机的安全防护措施,计20分。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定密工作;加强对文件、资料和优盘、软盘、可移动硬盘的管理,文件资料的销毁严格按程序办理,实行定点销毁,计10分。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配备“三铁两器”、“物理隔离卡”等保密设施,计10分。每缺一项保密设施扣2分。

7、当年内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计20分。因管理不善,发生失泄密和商用密码(设备)丢失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年保密工作“一票否决”。

三、考核、计分和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平时考核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各相关科室作好记载,或定期通报,或现场抽查;年终考核时首先由各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县直各部门办公室进行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然后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考核组到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2、保密工作由县国家保密局组织考核。

3、调研、信息文章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工作人员,采用范围为:

(1)部级:《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求是》、《半月谈》、《秘书工作》、《办公室业务》以及其它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部级报刊杂志;

(2)省级:《湖北日报》、《政策》、《农村新报》、《湖北政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刊物以及其它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省级报刊杂志;

(3)州级:《恩施日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内部刊物;

(4)县级:《*新闻周刊》,《调查与研究》(县委政研室主办);

其他行业报刊杂志采用的稿件不在考核范围内。

4、凡被采用的,要提供采用文稿原件,调研文章每篇字数不得低于2000字。一稿多用的按最高分值计分。

5、凡各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县直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有违犯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6、各项考核指标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二)计分办法

1、单项工作计分=基础分+加分

2、综合考核得分=(文秘工作单项得分×25/全县文秘工作最高分)+(调研工作单项得分×20/全县调研工作最高分)+(信息工作单项得分×20/全县信息工作最高分)+(督查工作单项得分×20/全县督查工作最高分)+(保密工作单项得分×15/全县保密工作最高分)

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为了加强辽东实业集团的形象建设,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举止,特制定本规范和考核办法。

一、礼仪规范

(一)仪表端庄、整洁

1.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头发不宜太长,不准剃光头。因特殊情况如皮肤病等,需要剃光头涂药的,应报告本部门领导,并配戴公司指定式样的帽子方能上岗。

2.指甲:指甲应经常修剪,不得长于2mm。女性如要涂指甲油应使用淡色。

3.胡子:男性每天都要修剪胡,不准留长须。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二)统一着装和佩带标识牌

窗口工作人员上岗时一律统一着装和佩带标识牌。具体要求是:

1.衬衫: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按标准打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工作场所或公共场所不得穿拖鞋或带钉子的鞋。

(三)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8.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四)语言文明,说话和气

谈话语气要亲切,语速适当,勤用敬语,慎用比喻。做到:文明礼貌,不说脏话;控制情绪,不说气话;注重修养,不说大话;具体真实,不说空话;坦诚相见,不说假话;新鲜活泼,不说套话;谦让随和,不说官话。

(五)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简。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简。

2.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六)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1.实行第一接待人制度。外来人员到本公司办事,找到的第一人即为第一接待人,应热情接待,问明情况,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马上接待;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亲自送到相关部门,并简要向相关部门介绍情况

2.严格执行“八个一”承诺,即,一年天天营业,一天时时服务,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暖心,一片诚心接待,一流高效服务,一句好话相送。对前来办业务的客人,应微笑着招呼来访者坐下,并倒上一杯茶水,然后委婉而迅速地了解来访者的身份、来访目的和具体要求,耐心地倾听对方的陈述,热情地回答他们的咨询,尽可能地解决对方提出的问题。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应请对方稍等,向主管领导汇报后,再给予必要的解释。来访者告辞时,应礼貌地送到门外并表示欢迎再来或再见。

(七)保持整洁、文明的办公和生活环境

1.及时清理、整理帐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3.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4.工作时间不准无故串办公室、聊天。

5.不准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6.工作时间不准打扑克、麻将,下相棋、下军棋等游戏。

7.下班后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开关和电器开关。

8.保持办公室和宿舍卫生。按照卫生管理规定的内容、标准保持好室内外卫生。宿舍内的被褥要经常洗换,叠放整齐。

9.进出卫生间,均应随手关门。

(八)注重社交礼仪

社交场合,应注重如下礼节:

1.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5.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6.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7.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8.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二、检查和考核

礼仪规范的检查考核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视察或抽查,对违反礼仪规范、行为举止粗野、影响辽东形象和信誉者,将视不同情节、参照员工奖惩办法的标准予以处罚。

(一)对仪容、仪表不洁者的处罚

吃有异味食品或浓妆艳抹、用香味浓烈的香水、头发脏乱、留长发、留长指甲、留长须等,第一次告诫,二次以上,按员工奖惩办法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和罚款。

上班前喝酒,根据情节,按员工奖惩办法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和罚款。

(二)对不统一着装的处罚

上岗时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员工标识牌、工作场所或公共场所穿拖鞋等,第一次警告,二次以上记过。

(三)对扰乱工作秩序的处罚

工作时间无故串办公室、聊天,第一次警告,二次以上记过处理。

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看色情内容,第一次记过,第二次记大过,第三次除名。

工作时间打扑克、麻将,下相棋、下军棋等,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记大过,第四次除名。

下班后门窗没关、照明灯开的,每次罚款责任部门每人50元,每人扣1分。

不按规定人数、时间参加集团性活动(扫雪、卫生责任区清扫、植树等),每次罚未参加的部门每人20元、扣每人1分。

(四)室内外卫生

按《卫生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

(五)对服务态度的考核

与客户争吵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无理谩骂顾客,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即予除名。

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一、考核内容

乡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分为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两块进行考核。

二、共性目标责任指标与计分(50分)

(一)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25分)

1、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县十五届三次人代会精神为重点,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经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20次,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考勤。

2、领导班子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健全,并能认真坚持,班子运转良好。

3、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能按要求召开,有会议记录,有总结报告。

4、突出了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坚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意识普遍增强,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5、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引才、育才、用才并举,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对班子成员要求严格,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政绩突出,勤政廉洁,公道正派,班子团结,群众影响好。

(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15分)

7、党委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干部全年培训不少于5次,观看电教片5次以上,有记录。党刊发行任务按时完成。

8、党委对所属单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制度、有措施、有考评。干部能按时参加县及县以上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每缺席1人扣1分)

(三)老干部工作(6分)

9、老干部单项生活待遇及老干部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按时按政策规定足额发放,做到无拖欠。

10、老干部信访件按要求及时办结率达100%,做到年内无越级上访。

11、老干党支部组织建立健全、活动经常,作用发挥的好,管理服务好。

(四)组工干部队伍建设(4分)

12、热爱党务工作,能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钻研党建业务知识,有学习笔记、有调研文章,年内向组织部门上报调研信息5篇(条)以上。

13、积极主动协助党委领导抓好干部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等党建业务工作,各项工作无失误。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职能目标责任指标与计分(70分)

(一)村组班子整顿建设情况(25分)

1、对村组班子底子清、情况明,能有针对性抓好村支部班子经常性建设,同时注重抓好村民委员会和群团组织的班子建设,并按月及时上报村级组织建设情况报表。

2、制定了村党组织书记建设年度规划,每年培育和树立了1—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新典型。

3、每月对村组干部培训1—2次,每次不少于1天,培训面不低于85%。

4、督促指导村党组织按时按要求召开好民主生活会。

5、下工夫狠抓了“问题村”整建工作,乡镇党委责任落得实,解决了“问题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限完成了整建工作任务。及时对缺职或需要调整的村级班子进行调整充实,缺职时间不超过3个月。

6、重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区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

(二)制度落实情况(15分)

7、坚持每月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8、坚持党委成员联系包抓重点村制度和党建联系点制度,制订了包抓方案和帮扶措施,并定期到村上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有工作日志或记录,每年驻村不少于30天,解决问题5—10件。

9、规范和完善了村级组织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制度,每年对村组班子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所有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10、坚持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对一些重大事项和突出事件做到随时报告。

11、按照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办法,坚持村两委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村民代表议事会,村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三)党员教育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10分)

12、每个村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5名,发展党员2—3名,流动党员管理有制度、有名册、有资料。

13、每个支部每年开展电化教育活动不少于12次,定期组织观看电教片。

14、乡镇党员干部每周参加政治学习不少于半天,农村党员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有计划、记录、考评总结。

15、能按时、按标准缴纳上解党费,党费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登记。

(四)党建活动开展情况(10分)

16、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具体要求,扎实认真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成效显著。

17、按照新一轮“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18、对80%以上示范基地和示范户进行了集中培训,年内创建1--2个科技示范基地,每个村创建5户左右的科技示范户。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10分)

19、每季度对政务、村务、财务进行一次公开。

20、全年没有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对信访案件和不稳定事件能够及时解决和处理。

三、考核办法

1、乡镇党建目标任务采取平时掌握与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需检查的每完成一项,由乡镇党委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检查申请,县委组织部随时进行检查验收。

2、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的责任指标所得分占80%,民主评议分占20%。民主评议分由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党建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为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勤政廉洁四个方面,每个方面满分为5分。采取无记名评议办法,汇总后求出平均评议分,计入总分。

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完善综合考核指标,严格综合考核程序,改进综合考核办法,提高综合考核质量,着力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市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考核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客观公正原则;

3、注重实绩原则;

4、群众公认原则;

5、便于操作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市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对象为全市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内容分工作完成情况、群众评价情况、组织评价情况、领导评价情况、加分减分情况五个方面。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年初,各单位根据本年度的工作目标,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定每一名班子成员全年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设定每项工作任务的分值。工作目标责任书必须细化、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汇编成册并下发。市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领导干部落实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经班子会议审核后,评出每一名班子成员的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得分,上报市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班子成员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和年底的工作完成情况均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群众评价情况。年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到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召开述职述廉评议大会,由与会干部群众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打分。评议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团结协调、民主集中、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方面。评议大会的参加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应包括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还应包括村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等。

(三)组织评价情况。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谈话、考察和平时了解情况,对每一名市管领导干部分别进行评价打分,确定市管领导干部的组织评价得分。

(四)领导评价情况。领导评价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由市级领导对乡镇(街道)、市级部门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打分;第二个层面是由各单位党政正职对所在单位副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打分。

(五)加分减分情况。

1、加分情况。

市级机关部门在本年度市级机关综合考评中,被评为“满意”单位的,班子成员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中予以加分;乡镇(街道)在本年度发展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一、二等奖的,班子成员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中予以加分。

领导干部个人获得杭州市委、市政府以上(含)一级党委、政府颁发的先进称号的,按档次分别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上予以加分。单位获杭州市委、市政府以上(含)一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先进集体称号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上予以加分。

2、减分情况。

市级机关部门在市级机关单位综合考评中,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班子成员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中予以减分。

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综合考核。领导干部年度学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中予以减分。

市级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综合考核。市级专项工作力度不大,进度较慢,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中予以减分。

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况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视情予以减分:在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受到一票否决的;被杭州市级(含)以上新闻媒体点名批评曝光的;机关效能建设不力,受到全市书面通报批评或累计告诫4次以上。

领导干部个人有下列作风纪律情况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减分:受诫勉谈话以上处理但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中予以减分。

领导干部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受到投诉或是群众反映较差的,经查实,视情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中予以减分。

在领导干部个人综合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影响考核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经查实,单位主要领导和主要责任人分别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中予以减分。

加分、减分办法另行制定。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减分不设底限。

四、计分方法

领导干部个人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工作完成情况、群众评价情况、组织评价情况、领导评价情况原始分值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总分,其中工作完成情况占40%,群众评价情况占50%,组织评价情况占5%,领导评价情况占5%。工作完成情况得分、群众评价得分、组织评价得分和领导评价得分按比例折算相加,再根据加分减分情况分别予以加分或减分,得出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综合得分。

五、结果运用

1、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同志原则上要求在综合考核中排名靠前。

2、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依据。

六、有关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委成立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全面、准确、细致地做好职权范围内的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结果。

3、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考核对象必须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及本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凡有违反规定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和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一、考核对象与奖励名额

(一)考核对象: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推荐的粮食生产先进村和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参与粮食生产工作的干部(含村干部)和农技人员。

(二)奖励名额:粮食生产工作红旗乡镇2个,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乡镇8个,粮食生产工作先进村20个,先进种粮大户10个,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50名。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总分值1000分)

乡镇粮食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实行千分制计分,总分值为1000分,根据考核得分高低依次排位,前2名为红旗乡镇,前3—10名为先进乡镇。粮食生产工作先进村、先进种粮大户由各乡镇按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从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村两级负责人、包联干部和全体农技人员中评选产生。

(一)粮食生产先进乡镇

1、种植面积(分值200分):

①以实地调查为考核依据,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以年统计年报为参数)保持稳定并有增长,粮食复种指数明显提高的计50分,播种面积减少的倒扣50分,复种面积有“单改双”扩面基础而没有增加甚至减少的酌情扣分。

②能够种双季稻的全部种上双季稻,无“双改单”和双季稻与一季稻“插花”现象,双季稻种植面积达99%(含)以上的计100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20分。出现“双改单”成片面积2亩以上或总面积100亩以上的不计分。

③对过来的荒芜耕地认真改造并恢复种植,无耕地抛荒的计50分。耕地抛荒总面积超过30亩,或出现耕地成片抛荒2亩以上,或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私自建房的扣50分。耕地抛荒总面积不超过30亩或成片抛荒不足2亩的酌情扣分。

2、种植方式(分值300分):

早稻控制直播,抛秧面积达90%以上的计200分,抛秧面积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0分;晚稻杜绝直播,抛秧面积达100%的计10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50分。

3、种植技术(分值300分):

①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比例在30%以上,示范效果好的计20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0分;工作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群众反响强烈的酌情倒扣分。

②有1个乡级粮食高产创建千亩示范片或3个村级百亩示范片的计50分,高产创建示范片数量不达标等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③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水稻三项关键增产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率和优良品种覆盖率在95%以上的计5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5分。

4、工作落实(分值200分):

①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制定了全年粮食生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计50分,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②全面落实粮食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的计50分,未分解落实和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酌情扣分。

③全面落实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及时、规范、安全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无违规违纪行为的计50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每出现一起违规违纪行为扣50分。

④全面落实粮食生产党政首长负责制,定期对辖区内粮食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粮食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的计50分;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二)先进推荐条件

1、粮食生产先进村推荐条件:

①水田面积1000亩以上,没有耕地抛荒现象;

②双季稻覆盖率100%;

③早稻抛栽面积在95%以上;晚稻没有直播面积;

④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比例在30%以上;

⑤创办了1个以上粮食高产百亩示范片;

⑥优良品种覆盖率100%,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率90%以上;

⑦早、晚稻大面积长势良好,单产水平显著提高。

符合以上条件的村,由各乡镇在早稻育秧移栽、收获和晚稻收获等时节分阶段向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由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

2、先进种粮大户推荐条件:

①承包水田面积100亩以上,双季稻播种面积200亩以上;

②适宜面积全部种植双季稻,早稻直播面积在10%以下,晚稻没有直播面积;

③优良品种覆盖率100%,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率100%;

④选用三项关键增产技术,晚稻安全齐穗保证率99%以上;

⑤早、晚稻普遍丰产,双季平均亩产达900公斤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的种粮大户,由乡镇分早、晚两季向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由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

3、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直接服务粮食生产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出色,工作业绩突出的县直单位、乡镇、村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办法

(一)乡镇粮食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由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年定期组织县政府督查室、农办、农业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各乡镇粮食生产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日常考核工作由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3月下旬至6月底对全县各乡镇不定期进行粮食生产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2、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6月底至7月初组织专门班子,根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各乡镇上半年粮食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种植面积、种植方式、“双改单”、抛荒、示范片建设、优良品种推广、领导重视等工作情况,并予以通报。第二次考核在9月下旬到10月中旬进行,重点考核各乡镇全年粮食生产情况,同时核实其它情况并予以通报。

3、坚持以督查考核情况与农户随机调查情况相结合,初步评选出10个粮食生产先进乡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根据省、市要求,在10个乡镇中评选出省、市粮食生产先进乡镇。

(二)粮食生产先进村、先进种粮大户、先进个人考核

由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评选条件对上报的考核对象分级分类定期组织现场考查,经初步遴选后,按150%的比例确定候选对象。候选对象由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经综合评估排队确定预定先进对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四、奖励办法

奖励采取以奖的办法实施,粮食生产红旗乡镇奖励5万元,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发展乡镇粮食生产,获奖乡镇可从奖励资金中拿出20%用于奖励本乡镇粮食生产先进个人。粮食生产先进村奖励5000元,并优先安排农业项目;先进种粮大户奖励3000元并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种粮大户评选;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对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年底综合评定,给予3000元—3万元的奖励。

五、处罚办法